證監會12月12日消息,近日,證監會對浙江優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員違法違規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優策投資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違規挪用基金財產、報送虛假信息等行為,嚴重違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規。浙江證監局對優策投資罰款2100萬元,對3名責任人員罰款1425萬元,對實際控制人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基金業協會同步撤銷管理人登記。對于相關違法行為可能涉及的犯罪問題線索,證監會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依法依規移送公安機關。據悉,該案處罰力度史上最重。
11只基金產品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浙江證監局對優策投資、實際控制人黃巍違反私募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發現優策投資報送的實際控制人信息存在虛假記載,優策投資挪用基金財產、黃巍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或他人牟利,優策投資提供、報送的產品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公開資料顯示,優策投資于2017年11月21日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2019年3月,優策投資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黃巍;2019年3月至調查日期間,優策投資向基金業協會報送的實際控制人為李某晴,前述報送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2018年11月至調查日,優策投資先后成立并管理優策長實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8只基金產品;8只募集層產品的全部基金財產分別投向優策投資成立并管理的優策長實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優策長秀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優策月月盈3號私募投資基金等3只基金產品。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產品亦投向優策月月盈3號私募投資基金。3只投資層基金產品均投向銀行協議存款。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在實際控制人黃巍決策、安排下,優策投資通過網銀轉賬方式,違規將前述3只投資層產品投向的銀行協議存款資金轉出至基金產品托管戶之外的其他賬戶。截至2024年7月2日,轉出資金尚有9.55億元未歸還。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優策投資隱瞞基金財產被挪用事實,向投資者提供及向基金業協會報送的前述8只募集層產品、3只投資層產品的資產、收益、凈值等與實際情況不符,11只基金產品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在業內人士看來,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財產、開展資金池業務、違規關聯交易、違規違約投資等行為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觸犯私募基金監管“底線”“紅線”。證監會表示,將堅決貫徹落實新“國九條”相關要求,依法嚴厲查處私募基金各類違法違規活動,清除害群之馬,凈化市場環境,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合計處罰超3500萬元
此次開出的罰單力度空前,處罰力度史上最重,彰顯了監管部門嚴厲打擊私募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決心和態度。
公告顯示,優策投資提供、報送的實際控制人信息及11只基金產品信息存在虛假記載,違反私募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私募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私募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私募條例第五十六條所述違法行為。
優策投資挪用基金財產,違反私募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私募條例第三十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私募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私募條例第五十五條所述違法行為。
實際控制人黃巍利用私募基金財產為自己或他人牟取利益,損害投資者利益,違反私募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私募條例第四十五條所述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浙江優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2100萬元罰款;對黃巍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900萬元罰款。對黃巍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劉凱歌雖未在優策投資任職,但實際負責優策投資經營管理工作,參與案涉基金產品贖回等運作,未依法履行職責,是優策投資前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焦健作為優策投資時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執行董事,同時兼任除優策長青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外其他10只案涉基金產品的投資經理,未審慎履行職責,是優策投資前述違法行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劉凱歌給予警告,并處420萬元罰款;對焦健給予警告,并處105萬元罰款。
市場人士表示,私募條例出臺后,大幅提高了處罰力度,證監會積極做好貫徹落實,用足用好法律條款,進一步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對機構和相關人員合計處罰超3500萬元,該處罰力度史上最重。
凈化行業生態
五年出清超8000家違法違規及僵尸機構
優策投資案是近年來私募基金監管持續加強的縮影。隨著《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的深入實施,監管部門對私募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顯著增強。
近五年來,證監會扎實推進私募領域風險整治,行政監管和自律管理協同發力,已出清違法違規及僵尸機構超過8000家,行業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風險明顯收斂。優策投資的被重罰,正是這一監管趨勢的體現。
證監會還積極開展合規培訓、普法教育,督促機構自查自糾,促進私募行業高質量發展。一方面,強化合規教育,督促機構自查自糾;另一方面,引導行業積極踐行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理念,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據了解,今年,相關證監局累計開展宣傳教育活動1000余次,組織1.6萬家機構開展自查評估和問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