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達克正在修改規則,允許其在發現危險信號時拒絕股票上市申請,即便申請者符合所有要求。
此舉旨在防止市場劇烈波動和股票操縱指控,這些現象在小型IPO中頻繁出現,其中許多公司總部位于亞洲。
根據周五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中概述的計劃,納斯達克可能會考慮公司的所在地、美國投資者在相關司法轄區是否具備法律救濟途徑,以及公司的顧問(包括審計師、承銷方和律師事務所)是否參與過其他證券存在問題或交易異常的交易。
這將使納斯達克能夠權衡對公司董事會、管理層、主要股東或顧問誠信的擔憂。現行規則不允許納斯達克基于交易模式或與公司顧問相關的考量而拒絕上市申請。
納斯達克在文件中表示,“如果納斯達克在基于可比特征或涉及類似顧問的情況下認為申請人的證券更容易受到操縱,這些擬議因素將使得上述情況更加透明。”
根據提交的文件,擬議規則將立即生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