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 盡管“拒收現金違法”觀念已深入人心,但拒收現金行為仍難以杜絕。12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門對外發布《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進一步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構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發展下的現金便利流通環境。規定將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當前,全國拒收現金有關投訴顯著減少,但經營主體收現意愿下降具有一定普遍性、趨勢性,拒收現金行為難以杜絕。為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制定了《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各類收費單位、經營主體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現金服務義務。規定指出,除因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或法定職責而應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現金,不得要求或誘導他人拒收現金,不得對現金支付采取歧視性措施,損害現金支付便利。規定根據不同領域、場景分類施策。根據規定,采取無人值守、機具設備等自助服務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結算、進行統一管理的園區、廠區、景區、學校等場所,經營主體應在醒目位置標識支付方式,現金收取轉換方式及服務聯系電話。此外,充分考慮老年人、殘障人士、境外人士辦理現金業務的需求和習慣。規定還指出,銀行需建立現金服務應急保障機制,針對突發情況及特殊群體的現金需求,保障現金供應、優化窗口服務、維護營業網點秩序。如果遇到現金支付不暢問題如何處置?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遭遇拒收現金,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時,公眾可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記者任軍、吳雨)編輯 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