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8日電 (記者黃盛)滬深交易所在27日發布通知表示,為進一步完善股票交易制度,提升定價效率,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中國證監會統籌指導下,滬深交易所近日起草了《關于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為10%,調整后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并就有關安排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據介紹,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即當日交易價格相較前一日收盤價的最大漲幅比例或跌幅比例,是一項重要的交易機制。目前,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與主板其他股票不一致。從市場運行實踐看,主板風險警示股票5%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股票定價效率。借鑒科創板改革經驗,統一主板風險警示股票與主板其他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有利于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具體來看,本次調整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為10%,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二是同步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的異常波動的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三是要求會員做好業務和技術準備,切實加強投資者教育及風險提示工作,引導投資者理性審慎參與風險警示股票交易。
為保證主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調整工作平穩落地,滬深交易所對其他相關制度安排進行了適應性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從5%調整至10%后,異常波動交易公開信息的披露標準中,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的閾值將從±12%調整為±20%,與主板普通股票一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的其他交易制度沒有變化,如投資者首次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應簽署風險揭示書、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當日累計買入數量不超過50萬股等要求保持不變。
上交所表示,將嚴密監控風險警示股票的交易情況,加強異常交易監管和交易行為核查,堅決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將貫徹落實“持續穩定和活躍資本市場”要求,持續完善基礎交易制度,不斷強化交易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