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劇中出現的“校村炸雞”成為時下年輕人熱捧的美食。本市個別不法商販竟打起韓國“校村”品牌的主意,搭乘此股“韓流”擅自制售假冒名牌炸雞,非法牟利。
據了解,前不久工商和平分局接到北京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舉報,反映位于鞍山道附近的一家個體商戶制售名為“校村炸雞”的食品,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工商執法人員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商戶店內的廣告展板、宣傳單頁、產品包裝盒及該商戶在互聯網所發布的廣告均使用了與商標權利人注冊的“校村”商標字樣及圖標近似的內容,且未得到商標權利人的授權,該商戶的行為涉嫌構成商標侵權違法行為。
對此,工商執法人員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對其涉嫌侵權的廣告板、宣傳單、包裝盒等侵權物品全部予以查扣,責令該商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記者王紹芳 通訊員齊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