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林報道:“力爭到2016年,11個戰略性發展平臺基本完成起步區的土地儲備工作。”昨天,《關于加快推動11個戰略性發展平臺的若干意見》(簡稱《若干意見》)經廣州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并經4月11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完成85平方公里起步區的土地儲備。
11個發展平臺在中心八區
昨晚的市府常務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市國土房管局總經濟師吳揚介紹說,《若干意見》的適用范圍主要包含北京路文化核心區、國際金融城、南站商務區、海珠生態城、花地生態城、天河智慧城、國際健康產業城、白云綜合服務功能區、空港經濟區、黃埔臨港商務區和國際創新城等11個戰略性發展平臺,“總用地面積973.91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區85平方公里,涉及封閉區6個、58平方公里”。
其中,11個平臺占全市建設用地總量1772平方公里的55%,占中心八區總面積2816平方公里的35%,主要集中在中心八區,基本確保了每個區至少有一個發展平臺。具體為越秀區1個、11平方公里,海珠區1個、52平方公里,荔灣區1個、50平方公里,天河區2個、71平方公里,白云區2.5個、449.85平方公里,黃埔區1個、30.9平方公里,花都區0.5個、200平方公里,番禺區2個、109.16平方公里。
土地出讓金會有多少?
吳揚介紹說,平臺開發模式主要分為三種,一是金融城、南站和黃埔臨港商務區等3個平臺以市為土地收儲主體;二是北京路文化核心區、海珠生態城、健康產業城和創新城等4個平臺以區為土地收儲主體,指定區域由區實施封閉運行;三是花地生態城、天河智慧城、白云綜合功能服務區和空港經濟區等4個平臺市區共同開發,其中花地生態城和空港經濟區指定區域由區實施封閉運行。
“每年我們都會有一個出讓計劃,至于土地出讓金問題,如果是以市為收儲主體的話,錢給市財政;如果是以區為土地收儲主體,收益由市區兩級按照四六比例分成;如果市區共同作為主體的話,則在市區合作的比例下確定分成。”吳揚表示。
市委市政府還出臺了一系列平臺扶持政策,涉及審批程序、用地保障、財政扶持、配套建設、開發效率五大方面15條內容。其中,財政扶持方面,將以市為主體的平臺,探索建立土地儲備獎勵機制,對于承擔市土地儲備任務的區給以一定比例土地出讓收入分成獎勵。
廣州11個戰略性發展平臺
●北京路文化核心區
●國際金融城
●南站商務區
●海珠生態城
●花地生態城
●天河智慧城
●國際健康產業城
●白云綜合服務功能區
●空港經濟區
●黃埔臨港商務區
●國際創新城
占中心八區總面積2816平方公里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