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發展改革委向20家醫療機構開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對相關違法收費行為進行處罰,合計處罰金額1079萬元。被處罰單位中,廣東省婦幼保健院涉及違法收費項目達27項。
從今年下半年起,省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采取更嚴格的執法手段,整治醫療衛生服務價格秩序,尤其是對此前檢查中發現存在價格違法問題較多的醫療機構、重點科室或收費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對屢查屢犯的單位將重新立案檢查,發現問題從嚴處罰,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省發改委檢查發現,醫療機構主要存在下列違法收費問題:
1.自立項目收費
即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之外,擅自設立醫療服務項目和自定標準進行收費,如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違規自定項目和標準向患者收取體溫計等費用。
2.提高標準收費
即違反國家對醫療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相關規定,超出指導價格向患者收取費用,如有的醫院對學齡前兒童、高校及中小學學生體檢超出規定標準5倍收取體檢費。
3.分解項目收費
如省婦幼保健院對需要進行心臟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的病人在收取了心臟彩色多普勒超聲常規檢查費后,分解項目再收取普通二維超聲心動圖和普通心臟M型超聲檢查費。
4.重復收費
如部分醫院對需要輸液的病人通過多記注射器等一次性醫用耗材數量方式重復計價收費。
5.擴大范圍收費
即對于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收取費用的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機構在非特定的情形下也向不屬于收費范圍的病患收取相關費用,如省婦幼保健院對不屬于“其他心臟超聲診療”范圍的“彩色多普勒超聲常規檢查”與“胎兒產前診斷”項目中也收取計算機三維重建技術費。
6.其他違規收費行為
如部分醫院對需要進行B超檢查的住院病人,在未向病人提供圖文報告的情況下收取了超聲計算機圖文報告費。記者羅瓊 通訊員 張玉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