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精簡中職學校人員編制,促進中等職業教育健康發展,我省近日發布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機構編制標準,其中要求學生數在3000人以下學校領導最多可配4名,專任教師不低于教職工編制總數的75%。
記者了解到,標準頒布時限為期5年,適用于我省各類已納入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工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等。
根據要求,學校機構設置受到嚴格限制:學生數在3000人以下的不超過6個,3001人至6000人的不超過7個,6001人以上的不超過9個,教輔機構設置一般不超過3個。另外,標準對學校領導人數也進行了嚴格限制,學生數在3000人以下的可配備3-4名,3001人至6000人的可配備4-5名,6001人以上的可配備5-6名。
各學校的教職工人員編制以學生數為基本參數,根據學校類別綜合考慮學校專業特點,按教職工與學生比確定。專任教師不低于教職工編制總數的75%,教學輔助人員不超過教職工編制總數的10%,管理人員不超過教職工編制總數的15%。(記者 張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