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了一宗體育老師假借為學生代辦公立學校學位之名,騙取17名家長高昂手續費的案件。其中,17名家長共被騙去28萬余元
據了解,行騙者葉某權原是東莞市寮步中學體育老師,因涉嫌犯詐騙罪落網。
2013年5月至8月期間,葉某權謊稱能夠為學生提供公立學校學位,騙取學生家長每人2000元至25000元不等,共282000元。將所騙款項償還其賭債后,葉某權關掉手機,逃匿到廣州。
同年9月13日15時許,公安機關在廣州市將葉某權抓獲歸案。葉某權被抓后至今仍無力償還所騙款項。
庭審現場,葉某權當庭認罪。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葉某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葉某權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沒有提起上訴。(記者龍成柳 通訊員廖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