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高校的長江學者可以應聘到西部高校,但是西部高校的長江學者不得應聘到東部高校。教育部近日發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管理辦法》,原先的相關辦法廢止。
新辦法明確提出,長江學者的評聘向改革傾斜、向一流傾斜、向西部和東北地區傾斜、向青年傾斜、向哲學社會科學傾斜。鼓勵東部地區優秀人才到中西部、東北地區高校應聘,東部地區高校不得招聘中西部、東北地區高校人選。從國內其他高校招聘長江學者,需由候選人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函。
長江學者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為5年;講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為3年;青年學者300名左右,聘期為3年,數量比此前大幅提高。
教育部統一部署長江學者遴選聘任工作,一般每年一次,避免與其他同層次人才項目重復支持。特聘教授實行中期履職報告和聘期考核制度,講座教授、青年學者實行聘期考核制度。高校依據聘任合同對受聘專家實行聘期管理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教育部。教育部對考核情況進行抽查,督促高校嚴格規范實施考核。
該辦法還明確,建立“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退出機制,除教育部可以撤銷“長江學者”稱號外,長江學者還可以主動申請退出。( 談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