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值防汛關鍵期,全國多地遭遇強降雨侵襲,防汛救災工作爭分奪秒。然而,虛假信息如同“隱形洪水”,在網絡空間悄然蔓延。這類謠言通常稱為“網絡災難謠言”,不僅誤導公眾認知,更擾亂社會秩序。
謠言猛于洪水,信息病毒侵蝕救災生命線
防汛抗災是一場與時間的賽跑,而謠言則是潛伏在信息洪流中的“暗礁”。
虛假信息擠占公共注意力,誤導救援資源分配,甚至引發恐慌性擁堵。例如,有網民編造云南某地“洪水沖走三個娃娃”的謠言,導致當地緊急排查,浪費寶貴的人力資源。
在華北、東北、黃淮等地遭遇歷史性強降雨,人民群眾眾志成城抗洪救災之時,有造謠人員將科學調度歪曲為“地域加害”。例如,網民編造某地“堤壩決口”的視頻引發關注,實為施工單位因水位超警戒線主動泄洪,卻被描述成“決口事故”,引發周邊居民恐慌。
更令人憂心的是,這些謠言已形成灰色產業鏈:從篡改舊視頻、AI合成圖像,到偽造政府通知,甚至借謠言引發物資擠兌,擾亂公共秩序。
5大謠言類型,拆解造謠者的“工具箱”
1、張冠李戴型。
通過篡改視頻定位、替換背景音等方式,將其他地區的災害畫面偽裝成本地事件,制造“身邊發生災難”的錯覺,造成當地群眾恐慌。
2、舊聞翻炒型。
將歷史災害圖片或視頻修改時間,偽裝成新近發生的事件新聞,利用公眾對汛情的關注度擴散轉發,誤導救援工作正常開展。
3、虛構數據型。
通過捏造災害造成的傷亡人數、受災面積等公眾關注度高的數據,增強謠言信息的“沖擊力”,吸引流量、謀取私利。
4、偽造救援型。
虛構“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等恐怖場景,冒用權威部門名義發布虛假信息,干擾正常救援秩序。
5、夸大其詞型。
對確實發生的事件肆意“添油加醋”、將事實無限放大或捏造事件結果以博取眼球、擾亂視聽。
法律利劍高懸,讓造謠者付出法律代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謠識謠指南,3步辨謠守護網絡清朗
1、查來源。
認準應急管理部等政府官網、新華社等權威媒體發布的信息。警惕假冒“防汛指揮部”“新聞媒體”的“高仿號”及營銷號、群聊截圖等非官方渠道的消息。
2、驗內容。
用百度識圖或視頻反搜工具查驗素材真實性。借助“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微信辟謠助手”“全民較真-騰信新聞”等小程序進行自助驗證。
3、觀邏輯。
警惕“震驚!”“速轉”等情緒煽動性標題,拒絕“數千人失蹤”等模糊數據。技術生成內容需有顯著標記,引用舊聞必須注明時空背景。
防汛救災
不僅是物理空間的戰斗
更是網絡空間的輿論保衛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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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對風雨中生命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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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相的陽光驅散謠言的陰霾
用理性與責任筑牢抗災信息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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