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河南省公安廳公布9起打擊網絡謠言、“網絡水軍”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鄭州公安機關偵破“XX說事兒”編造網絡謠言案
鄭州公安機關工作查明,某新媒體公司為吸粉引流、牟取利益,使用chatGPT自動生成虛假信息,于2023年9月10日利用其運營的網絡平臺賬號“XX說事兒”編造發布“鄭州男子王某抱摔李某并致其死亡”謠言信息,該信息被閱讀2.2萬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鄭州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新媒體公司負責人熊某、職工曾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三門峽公安機關偵破朱某等人敲詐勒索案
三門峽公安機關工作查明,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朱某、李某、雷某等5人利用企業擔心負面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心理,通過互聯網搜集全國各地企業負面信息,并在多個自媒體平臺大量發布,以“不付費不刪帖”“包月刪帖”的方式對20余家企業實施敲詐勒索近20萬元。目前,三門峽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朱某、李某、雷某等5人提起公訴。
3、周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李某編造“河南突發嚴重鐵路交通事故”網絡謠言案
周口公安機關工作查明,2023年11月23日,李某借“登封火車交通事故”之機,為博取流量,利用AI智能剪輯軟件,將四川、黑龍江等地事故現場視頻、圖片拼湊生成“河南突發嚴重鐵路交通事故”謠言信息,并通過網絡平臺發布,閱讀量達6500余次,引發網民關注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周口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4、洛陽公安機關偵破李某編造網絡謠言案
洛陽公安機關工作查明,2023年8月17日,李某為博取網絡關注,增加粉絲量,使用視頻剪輯方式生成虛假視頻,在網絡平臺編造發布“洛陽市某醫院急診醫生因免費為家庭條件困難的12歲女孩做手術而被停薪留職”的謠言信息,視頻播放量1.2萬余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洛陽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李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5、鄭州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張某編造“虐貓”網絡謠言案
鄭州公安機關工作查明,2023年11月20日,張某出于博取關注、尋求刺激的娛樂心理,將網上關于虐待動物的信息、新聞串聯捏造,編造了“九歲金吉拉貓被鄰居虐待后死亡”的不實信息,該信息在某社交平臺大量傳播,在網絡上造成不良影響。目前,鄭州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6、周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符某編造“前妻被拐賣、強奸”網絡謠言案
周口公安機關工作查明,2023年2月以來,符某因對其前妻李某與自己離婚后和丁某再婚不滿,在網絡平臺上編造發布“李某被人拐賣、強奸與失蹤”“丁某涉嫌偽造公安機關證件”等謠言視頻19條,被點贊2746人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周口公安機關依法對符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7、新鄉公安機關偵破張某等人“網絡水軍”案
新鄉公安機關工作查明,2022年1月至8月,張某伙同劉某從嚴某處購買非法程序,控制多個賬戶為他人提供養號吸粉、制造熱搜話題、明星炒作、廣告引流等服務,非法牟利64萬余元。目前,張某、劉某、嚴某等3人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8、駐馬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趙某編造“駐馬店出現拐賣兒童團伙”網絡謠言案
駐馬店公安機關工作查明,2023年10月7日,趙某為博取關注,在網絡平臺編造發布“駐馬店平輿縣出現拐賣兒童團伙”等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駐馬店公安機關依法對趙某處以行政處罰。
9、信陽公安機關偵破甘某等人“刷單炒信”案
信陽公安機關工作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甘某、陳某等人組建專門群組,招攬大量“刷手”,以虛假訂單、郵寄空包等方式為電商店鋪提供虛假交易量、提高商品好評率,誤導消費者,從中非法獲利55萬余元。目前,信陽檢察機關已依法對甘某、陳某、劉某等3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