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科技部網站獲悉,近日科技部印發了《關于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該文件提出十八條具體意見。《意見》明確指出,新型研發機構應對標市場化薪酬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建立與創新能力和創新績效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機制。
《意見》指出,新型研發機構是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獨立法人機構,可依法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同時,《意見》鼓勵設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規定可享受稅收優惠。
據悉,新型研發機構一般應符合五個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內控制度健全完善;主要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研發服務等;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具有結構相對合理穩定、研發能力較強的人才團隊;具有相對穩定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收入,政府購買服務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等。
在用人機制和薪酬制度方面,《意見》強調,新型研發機構應采用市場化用人機制、薪酬制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創新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自主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對標市場化薪酬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建立與創新能力和創新績效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機制。以項目合作等方式在新型研發機構兼職開展技術研發和服務的高校、科研機構人員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