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埃及媒體當地時間8日報道,《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COP27)主席國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主席國編寫的聯合報告,呼吁每年投入2萬億美元支持發展中國家遏制全球變暖并應對其影響,直到2030年。
這份題為“為氣候行動融資”的報告稱,其中的一萬億美元應該來自富裕國家、投資者和多邊開發銀行,另外的一萬億美元來自當地公共資源和私營機構。該報告還確定了聯合國氣候談判中需要投資的各個領域,包括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適應未來的氣候影響,以及補償一些國家已經遭受的和不可避免的損害。
報告強調,發達國家政府提供的贈款和低息貸款應從目前的每年約300億美元增加到2025年的600億美元。報告指出,資金來源對于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防止和應對氣候變化影響造成的損失至關重要。(總臺記者 吳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