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母公司面臨天價罰單,蘋果的舊官司被再度提起——
美國科技巨頭緣何屢遭“歐盟劫”
近日,歐盟與美國科技巨頭之間的“戰爭”再次爆發。先是“臉書”母公司、美國科技巨頭“元公司”收到歐盟高達12億歐元(約合人民幣91億元)的天價罰單,緊接著另一家美國科技巨頭蘋果公司又遭歐盟委員會上訴,要求其補繳創紀錄的130億歐元(約合人民幣987億元)稅款……
一
當地時間5月23日,歐盟監管機構宣布,因美國科技巨頭元公司將歐盟用戶數據傳輸到美國,違反了歐盟數據保護規定,對其處以12億歐元的罰款,同時責令其在5個月內停止向美國傳輸歐盟用戶數據。
據悉,這是自2018年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生效以來,歐盟監管機構開出的金額最高的一筆罰單。2021年,美國電商巨頭亞馬遜因違反該條例規定,被處罰款7.46億歐元。
歐盟數據保護委員會主席安德烈婭·耶利內克說,元公司向美國傳輸歐洲用戶數據的做法具有“系統性、持續性”,違規程度“非常嚴重”。
美聯社報道稱,停止向美國傳輸用戶數據的要求適用于元公司和其他科技巨頭用于定向廣告的用戶數據,如姓名、電子郵件地址、消息、瀏覽歷史和其他信息等。
對于歐盟的這一處罰,元公司表示該決定可能會對每天使用臉書的歐盟用戶造成傷害,其將對包括“無理和不必要的罰款”在內的裁決提出上訴,并立即尋求法院暫緩執行命令。
元公司還表示,這項裁決與公司的隱私做法無關,而是美國政府的數據訪問規則與歐洲的隱私權之間存在根本的法律沖突。去年2月,元公司在其提交給美國證交會的報表中稱,如果不能在有法律保證的情況下將用戶數據傳送回美國,將把臉書等旗下產品從歐盟地區撤出。
目前,歐盟和美國正在談判一項新的數據共享協議,該協議將為元公司和數十家其他公司繼續在美國和歐洲之間傳輸信息提供法律保護,初步協議已于去年宣布。
二
就在元公司面臨巨額罰單的同時,另一家美國科技巨頭蘋果公司,也正因稅金和壟斷等問題而被歐盟監管機構“盯上”。
當地時間23日,歐盟委員會向歐盟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歐盟普通法院的裁決,尋求讓蘋果公司補繳創紀錄的130億歐元稅款。
這場官司還要追溯到2016年。歐盟委員會當時認定,蘋果公司20多年來利用與愛爾蘭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大肆逃稅,例如在2014年蘋果繳納的稅率僅0.005%。但歐盟的這一說法在2020年被歐盟普通法院駁回,其針對蘋果公司的相關要求也被判定無效。
據了解,此案的核心是關于“價值在哪里創造”以及“應該在哪里征稅”的問題。愛爾蘭是歐盟企業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是蘋果公司在歐洲、中東和非洲的總部。歐盟委員會認為,愛爾蘭允許蘋果將其幾乎所有歐盟范圍內的收入,盡歸于其愛爾蘭總部,從而避免對歐盟收入征稅,這構成了愛爾蘭政府向蘋果公司提供的“非法援助”。
在這場稅務官司之外,歐盟還在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上對蘋果公司說了“狠話”。
據德國《時代周報》報道,蘋果公司日前收到來自歐盟的警告,歐盟稱如果蘋果公司限制第三方配件的充電速度,將禁止蘋果在歐盟境內銷售智能手機。
據報道,歐洲議會去年10月通過一項新規,要求從2024年底開始,所有手機、平板電腦等便攜智能設備新機都使用USB Type-C的充電接口。而蘋果公司旗下的手機、平板電腦等產品所使用的,是其獨有的Lightning接口,且此前有消息稱,蘋果計劃限制第三方數據線的充電、數據傳輸速度,以維護其配件銷售利潤及產品生態的完整性。
三
上述兩個接連發生的個案,實則是近年來歐洲加大數字網絡行業監管,尤其是對美國科技巨頭頻頻“亮劍”的縮影。
元公司遭遇的罰款,屬于“施姆雷斯系列訴訟”。早在2013年美國國家安全局前承包商愛德華·斯諾登揭露美國安全機構的電子監控后,奧地利律師馬克斯·施雷姆斯開始就“臉書”對其數據的處理提起隱私訴訟。他此前還起訴過包括谷歌在內的其他美國科技公司,認為將歐盟公民數據傳輸到美國的框架并未保護歐洲人的隱私安全。
美國大型互聯網科技企業的觸角遍布全球,這也帶來跨國、跨地區個人數據流動和監管的多重問題。歐盟議會和歐盟數據保護委員會都對此前美方提出的數據隱私框架持懷疑態度,并指出美國的監控法律存在問題。
不久前被披露的一份歐盟文件草案顯示,亞馬遜、谷歌、微軟和其它希望獲得歐盟網絡安全標簽以處理敏感數據的非歐盟云服務提供商,只能通過與總部位于歐盟的企業合作。這份文件提出,參與合資企業的美國科技公司只能持有少數股權,且有權訪問歐盟數據的員工必須經過特定的篩選,且必須位于歐盟。
其實,在歐盟監管機構對美國科技巨頭一再“敲打”的背后,也潛藏了歐盟及歐盟國家試圖維護地區“數字主權”,以及建設“經濟與技術主權”的考慮。
梁凡《工人日報》(2023年05月26日 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