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隆坡6月29日電 (記者 陳悅)馬來西亞衛生部長扎麗哈29日宣布,原定6月30日到期的馬來西亞新冠疫區公告有效期將延長至今年12月31日。
新冠疫區公告是馬來西亞衛生部根據該國傳染病控制和防范法令賦權制定的條例,其賦予衛生部門針對新冠疫情發現、檢測、追蹤、隔離病例的權力,以加強疫情控制。
扎麗哈說,目前馬來西亞疫情穩定,醫療系統也未面臨壓力。但近期節慶活動和即將到來的地方選舉會出現人群大規模聚集,可能導致病例數增加。“(延長公告有效期)是為了加強控制疫情,預防變種病毒出現。”
扎麗哈還宣布,自今年7月5日起,馬來西亞將取消民眾在公共交通工具和醫院強制佩戴口罩的規定,僅要求確診者和處理確診者的醫務人員強制佩戴口罩。但她呼吁,高風險群體、呼吸道出現相關癥狀者等仍要繼續佩戴口罩。
此外,根據扎麗哈宣布的新冠疫情最新標準作業程序,自7月5日起,馬來西亞新冠感染確診病例從居家隔離7天減為居家隔離5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