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聯合制定并發布《陜西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全省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簡稱“托幼機構”)衛生室以及保健人員,每一個環節如何做,作出了細化規定。
>>人員配備
應聘用有資質的保健人員
《細則》規定,托幼機構應當聘用符合國家規定資質的衛生保健人員(包括醫師、護士和保健員)。衛生保健工作由醫師和護士承擔。在衛生室工作的醫師應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護士應當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經過衛生保健專業培訓,具有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基礎知識。
收托90-150名以上兒童的托幼機構應配備專職衛生保健人員,每增加150名兒童要增加一名衛生保健人員。收托90名以下兒童的托幼機構,應當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衛生保健人員。
托幼機構的管理人員和衛生保健人員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在崗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者,應當立即離崗治療。
>>衛生保健
這些項目不能馬虎
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
建立健康檢查制度,開展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健康檔案。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在兒童入托時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督促監護人帶兒童補種。
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
此外,還包括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定食譜等內容。
>>疾病防控
禁擅自組織幼兒群體服藥
因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需要組織托幼機構預防性群體服藥時,必須事先經醫療衛生專家論證,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制訂詳細的防治方案,必須堅持兒童家長知情同意和自愿參加的原則,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必須向證照俱全的正規醫藥生產、經營企業購買藥品。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或越權組織幼兒群體服藥。
>>責任追究
嚴重違規者將被行政處罰
托幼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托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衛生室或者配備衛生保健人員的。
2.聘用未進行健康檢查或者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的。
3.未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的。
4.招收未經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兒童入托幼機構的。5.未嚴格按照國家《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的。
無證設立衛生室或被罰款
托幼機構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設立衛生室,進行診療活動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觀察
陜西“細則”比部委規定細在哪兒?
首次提出“預防性群體用藥”規定
目前,對托兒所、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室的相關規定,主要依據國家有關部委發布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記者對比發現,陜西“細則”規定比全國兩個文件更細致、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