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綜合頻道18日播出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四集《系統施治》。
從2018年開始,經黨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連續對內蒙古自治區五名中管干部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這些腐敗問題都與煤炭相關。
不少領導干部的親屬子女涉足煤炭領域,是涉煤腐敗案件中的突出現象之一。云光中的兒子云磊和云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曾經合伙做煤炭“生意”,實質上就是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巨額賄賂。
云光中,曾任鄂爾多斯市市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2019年6月被審查調查;202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他受賄所得的近億元財物中,收受一家涉煤企業的就達到3700余萬元。
云公民,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2019年10月被審查調查; 2021年經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將擇期宣判。法庭認定的受賄金額4個多億中,絕大多數都與內蒙古相關。
一家內蒙古煤炭私企,以低價將煤炭“批發”給云磊(云光中之子)和云凱晨(云公民之子),再由他們高價賣出去,買家實際也是這家企業聯系好的,全流程一手操辦。云磊和云凱晨開的所謂公司,其實無人員、無設備、無資金、無實際經營活動,只需要簽簽合同,走個手續,就能拿到所謂的倒煤差價款,毫不費力就坐地收錢。
云凱晨(云公民之子):為了討好我父親也好,輸送利益也好,就通過煤炭的形式,讓我們低價買高價賣。
云磊(云光中之子):實際上他們這種大型煤炭企業,首先跟我父親很熟,包括跟凱晨父親,他們實際上都很熟。沒有這個資源的話,你對接不上,人家批發價為啥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