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人大常委會7月2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城市重點區域天際線管控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已經于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即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提出城市核心區、中心地區、新城新區,歷史文化街區,重點城市公園等公共開敞空間周邊,重要河道兩岸及近海開敞空間,以及對城市風貌和景觀有重要影響的其他區域,都應當納入天際線管控范圍。明確重點區域天際線管控應當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內容。編制和實施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當科學確定城市整體空間格局和風貌定位,構建多節點、組團式的空間形態,合理布局通風廊道、開敞空間等,加強對重點區域天際線的規劃設計和控制引導。
《決定》明確從城市設計、建筑設計方面加強重點區域天際線管控。城市設計應當統籌重點區域建筑布局,對建筑空間形態進行整體管控,注重結合地形高差和周邊環境,水平方向形成錯落有致、統一協調、有節奏、有韻律的天際線變化,進深方向形成重點突出、層次豐富、視線通透、色彩適度變化的效果。建筑設計應當強化對建筑高度、面寬、體量和形體的控制,加強對建筑立面、建筑屋頂等的一體化設計,促進新老建筑體量、風格、色彩協調,形成有層次、有變化的色彩搭配,增強景觀資源的可達性、可視性。
《決定》明確加強城市重點區域天際線管控的其他具體措施。一是明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擅自拆改、增建建筑物、構筑物,擅自改變原有的立面、色彩和形狀,破壞天際線景觀。二是戶外廣告、商業牌匾、景觀照明等設置應當與建筑風格、立面形式以及城市風貌相協調。三是建設工程圍網、圍擋、架空管線等臨時設施應當規范設置,強化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維護城市良好形象。(總臺記者 陳慶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