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7日電 (記者趙展慧)7日,中國證監會公開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提出一系列回應市場和社會關切的改革措施,著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銷售機構等行業機構從“重規模”向“重回報”轉變。
行動方案共提出25條措施,突出一系列改革重點。比如在強化基金公司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方面,明確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資收益為核心的行業考核評價體系,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經理跟投本公司管理產品的比例和鎖定期要求,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與基金投資收益掛鉤的薪酬管理制度,更好體現與投資者的“同甘共苦”。
行動方案明確,提高公募基金權益投資的規模和穩定性。優化基金注冊安排,推出更多場內外指數基金和中低波動含權型產品,促進權益類基金創新發展,同時強化基金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力、對基金投資業績全面實施三年以上長周期考核等,從而提升公募基金投資行為穩定性,促進資本市場投融資平衡發展。
此外,行動方案要求提升行業服務投資者的能力。引導基金公司、基金銷售機構圍繞投資者最佳利益,全面優化投資研究、產品設計、風險管理、市場推廣等資源配置,踐行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性投資,努力給投資者帶來更優回報。
中國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平穩有序推進各項政策舉措落實落地,促進行業持續提升服務居民財富管理、服務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的能力。
《 人民日報 》( 2025年05月08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