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8日電 (記者 張素 夏賓)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外匯管理局8日聯合對外發布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旨在進一步明確辦案規則,依法打擊涉外匯違法犯罪行為。
行刑反向銜接旨在推動實現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之間的罰責均衡。最高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廳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檢察機關聯合外匯管理部門深化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進一步統一執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銜接路徑,防止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因“不刑不罰”產生監管漏洞,形成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治理閉環,取得良好成效。
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此次發布“李某乙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等6件案例,既是聚焦當前困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銜接的管轄難題,做好示范引導,也是強化對外匯違法行為的全方位打擊,形成有效震懾。
司法實踐中,個人僅出借外匯賬戶但未直接參與非法經營活動,由于缺乏主觀故意,無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本次發布的“陳某紅、吳某榮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中,檢察機關與外匯管理部門明確非法出借外匯賬戶的行政處罰法律依據及標準,消除追責盲區。同時,檢察機關加強對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的全面審查,確保打擊無死角。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負責人表示,發布案例也意在警示公眾不要貪圖一時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經貿往來中積累的資金和客戶資源等,協助地下錢莊團伙從事非法買賣外匯經營活動,或為地下錢莊團伙非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此類行為屬于非法經營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訴條件,也將被追究行政責任,將被處以行政罰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