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14日電 (記者王子鋒、梁秋坪)近日,記者從司法部獲悉,今年上半年全國行政檢查數量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入企入戶檢查減少48.3萬次,極大地減輕了企業的迎檢負擔。通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穩定了市場預期,提振了企業發展信心,形成了讓企業放心干事、安心發展的良好局面。
據了解,去年年底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針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檢查頻次過高、檢查事項多、標準不透明、不一致以及運動式、逐利式檢查等突出問題,規定了合理確定檢查方式、限定年度檢查頻次上限、向社會公布檢查標準、嚴格控制專項檢查、嚴禁違規實施異地檢查等解決措施。
司法部積極督促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有關任務要求,圍繞“明確行政檢查主體”“合理確定行政檢查方式”“嚴格行政檢查標準、程序”“規范異地行政檢查”和“行政檢查該嚴則嚴”五個方面積極探索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
據介紹,在嚴格依法檢查方面,司法部強調為企業發展營造寬松的發展環境的同時,也強調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公共秩序,既確保檢查既不過度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也保證必要的檢查有效開展,把該查的查到位,防止出現檢查真空。
在強化數字賦能方面,多地大力推行“掃碼入企”、開展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減少入企現場檢查頻次,提升檢查質效。
在實行差異化監管方面,建立健全以專業領域企業風險分級為主、充分考慮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情況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根據企業自身管理規范程度的不同,對檢查頻次的要求也有所區別,不做一刀切。
行政檢查作為行政執法主體依法履行管理職責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可以引導企業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時發現查處企業違法行為、維護公共安全,必須把握好檢查“寬與嚴”的政策界限,在法治軌道上推進行政檢查工作,“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