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推動平臺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以下簡稱《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此接受采訪,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行為規則》公開征求意見后,主要進行了哪些修改?
答:按照工作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為規則》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期間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很多經營者、消費者、專家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建議,對此我們逐條分析,對《行為規則》進行了修改完善,主要是細化保護平臺內經營者自主定價權的監管要求,明確明碼標價的制度規定,完善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認定標準,優化消費者價格權益保護條款等。同時,我們再次聽取了有關企業、地方意見,對照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對相關條款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在完成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等程序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行為規則》。
二、正式印發的《行為規則》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行為規則》共計7章29條,規定了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實施價格行為應當遵守的規范,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章總則3條,主要是明確了《行為規則》的法律依據、適用范圍以及經營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經營者自主定價3條,主要是聚焦保護經營者自主定價權,明確了經營者依法自主定價的基本要求,細化了保護平臺內經營者自主定價權的監管規定,規范平臺經營者收費行為。
第三章經營者價格標示行為7條,主要是結合平臺經濟領域的具體場景和交易特點,細化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明碼標價的規定,要求公開差別定價、動態定價、競價排名等規則,規范補貼促銷行為。
第四章經營者價格競爭行為6條,主要是圍繞維護價格競爭秩序、明確價格誠信要求等方面,提出經營者不得實施低價傾銷、價格歧視、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第五章消費者價格權益保護3條,主要是聚焦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規定經營者提供免密支付服務,搭售保險、交通等服務或者商品,設置自動續期、自動扣款,應當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展示相關選項,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徑。鼓勵平臺經營者建立價格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商品質量承諾和擔保制度。
第六章監督機制4條,主要是明確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網信部門監管職責和措施,要求平臺經營者建立健全價格行為合規管理制度、行業協會商會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第七章附則3條,主要是規定自建網站經營者以及其他參與平臺經濟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參照適用本規則,并明確文件的解釋權限和實施日期。
三、《行為規則》實施日期為什么定為2026年4月10日?
答:《行為規則》對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提出了細化監管要求,落實這些要求客觀上需要一定時間。為此,《行為規則》實施日期定為2026年4月10日。在《行為規則》印發后到實施前這段時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將組織主要平臺經營者逐項對照監管要求進行自查,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落實關于規范平臺經營者價格行為的規定。平臺經營者應當全面梳理內部合規制度中的相關條款,對照《行為規則》規定予以細化完善,特別是落實好保護消費者價格權益和平臺內經營者自主定價權、規范平臺經營者收費行為等規定,并在日常經營中認真執行。
二是完善關于平臺內經營者的制度規則。平臺經營者應當對照《行為規則》關于依法自主定價、明碼標價、價格競爭行為等規定,相應修改完善涉及平臺內經營者價格行為的平臺規則,并為平臺內經營者落實監管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是加強制度宣貫。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向平臺內經營者宣傳《行為規則》和相關平臺規則的新要求,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推動平臺內經營者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共同構建有序競爭、公平競爭的良好平臺生態。
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將指導有關行業協會采取多種措施加強行業自律,共同抓好《行為規則》落實。
四、下一步將如何抓好《行為規則》落實?
答: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將加強部門協同,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指導各地加強市場巡查和監督檢查,督促平臺經營者和平臺內經營者規范價格行為,推動各項監管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一是開展政策宣貫。圍繞規范平臺經濟領域價格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和平臺內經營者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政策宣貫,提示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二是推動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推動相關經營者帶頭遵守監管要求,自覺規范價格行為。三是強化監測評估。密切監測平臺經濟領域價格競爭狀況,跟蹤評估《行為規則》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線索。四是加強監管執法。落實好《行為規則》提出的監管措施,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