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為了控制和規范中心城市各種臨時占道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衛生和交通秩序,近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商洛市中心城區臨時占道管理辦法》。
辦法規范了臨時占道經營行為。將迎賓大道、工農路、中心街等劃分為一類街,列為禁設區,禁止任何形式的占道經營,有門店的必須進店經營;將朝陽路、東環路、南街等劃分為二類街,列為嚴控區,在有條件的路段或區域,統一劃定臨時攤點占道經營區,集中經營;將人行道在3米以上背街小巷劃分為三類街,列為規范區,在不影響人行、車行安全暢通的情況下,可以設置臨時攤點并進行規范管理。
辦法加強了臨時占道停車管理措施。對臨時占道停車設施的設置范圍、停車行為規范、停車設施管理、臨時占道停車收費工作等作了規定。停車人應當按劃定的車位,依次有序停放車輛,并按規定繳納臨時占道停車費。臨時停車費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依法由物價部門核定。
辦法明確了臨時占道建設管理要求。明確了對臨街建設工程需要臨時占道堆放建筑渣土物料、施工作業、砌筑圍墻和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等行為的審批程序,以及相關部門的控制、監管責任和措施,規定主要街路占用人行道必須留足3米以上,次干街路占道不得超過人行道的1/2,主、次干街路占道時間1月以上、背街小巷占道時間半年以上的,應當修筑圍擋等。
(市政府法制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