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發改委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于近日正式發布《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當中,甘肅省包括優質釀酒葡萄種植與釀造、清真食品加工等35個產業列于其中。而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的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則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