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監督紅會為己任的社監委,自己卻陷入了信任危機。有委員甚至擔心,沒有根據的質疑如果再繼續,社監委的工作將難以持續。
社監委救不了紅會
據介紹,社監委16個委員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他們以志愿者身份參與社監委工作,不從紅會領取報酬,但社監委的工作經費由紅會承擔。
社監委章程明確,社監委可對紅會戰略發展計劃提出意見;對紅會的財務、捐贈、項目以及整個流程進行監督;應公眾要求,對涉及紅十字會的重要事件進行調查;負責接收民意轉交紅會等。
因此,社監委的成立被寄予厚望,認為可以避免類似郭美美事件的發生。多家媒體的報道中提到,今后再發生類似郭美美的事件,“將有獨立的第三方開展調查,調查結果也會更客觀。”
在委員王永看來,社監委成立半年來,確實做了一些事。成都紅會捐款箱長毛事件,是社監委介入調查的第一起較有影響的事件。
“事情查實后,我們要求紅會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對全國的捐款箱進行排查。第二件事是要求紅會出臺捐款箱管理辦法,以及合作伙伴的管理辦法。”王永認為,社監委對紅會的監督是從點到面,更利于促進紅會工作的廉潔高效透明。
他表示,很多人說社監委在蘆山地震期間專門辟謠,“可是網友向我們反映問題,是假的那當然要澄清啊。難道澄清就成了專門為紅會辟謠的公關部嗎?”
但對于“辟謠”,多名委員并不贊同王永的觀點,反而認為有些不妥。
王振耀表示,社監委不是紅會的信訪機構,“我們不能代表紅會向社會做任何解釋,我們的工作不該是這樣,紅會也沒授權我們對他們的工作進行辟謠解釋。”
他認為,社監委接到的來自于紅會的授權,只是為紅會提供監督、提供意見等,公眾有意見可以通過他們來轉給紅會,“紅會的信用不能靠社監委來挽救,社監委只是幫助紅會的一點點力量。”
身份定位存異議
一個由社會人士組成、以志愿者身份監督紅會的機構,卻深陷質疑漩渦。
這種現象的發生,在王振耀看來,“實際是社會上對社監委的功能定位出現了很大的分歧。質疑者把社監委的定位弄錯了,把社監委當成了類似紀委的機構,這就給社監委賦予了極高的職能。”
盡管社監委章程明確,社監委“是由社會各界專業人士組成的專門機構,以第三方身份對中國紅十字會有關工作進行監督。”但王振耀認為,社監委只是一個咨詢性的監督機構,委員不是社會投票選出來的,而是受紅會邀請而成為委員,“大家只是想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義務幫助紅會完善自身,而非大家想象中的獨立第三方機構。社監委沒有注冊,也沒有獨立的法人代表,何談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呢?”
王振耀的看法得到多名委員的贊同。社監委委員、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認為,社監委是紅會為加強自身監督,邀請社會各界專家而設立的相對獨立的機構。
“它應該溝通社會監督紅會,而不能代表紅會。它的監督功能目前是紅會授予的,不能說是社會授予。”楊團表示,社監委只是相對獨立,而非完全獨立,且完全獨立的社會監督慈善組織的機構在中國現在沒有。
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中國基金會中心網理事長徐永光認為,社監委的很多制度還沒建立起來,對社監委的質疑也主要集中在成員產生、構成及社監委與紅會的關系等方面,不過如果僅因為紅會出經費,就判定社監委不獨立,這是不成立的。“法律法規明確基金會的審計評估費用都由自己支付。但作為社監委委員,在社監委成立前與紅會有合作沒問題,但成立后絕對應該避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