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套取補助資金“充實”自建小金庫,再以各種名義領出予以侵吞。昨天上午,記者從蓮都區檢察院獲悉,蓮都區碧湖農業技術服務站4人因涉嫌貪污罪,被提起公訴。
現年50歲的藍某原系蓮都區碧湖農業技術服務站站長。在2010年至2013年1月份期間,藍某伙同服務站原職工張某、蔡某、朱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用虛增、虛報開支等方式,套取相關項目的補助資金進行賬外管理,并將其中部分資金以各種開支的名義領出予以侵吞。其中,藍某分得8萬余元,張某分得7萬元,蔡某和朱某也參與私分數額不等的補助資金。
檢察機關認為,藍某等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產,該行為已構成貪污罪,遂依法對4人提起公訴。處州晚報 郭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