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子孫滿堂的天倫之樂,也沒有外地子女的常回家看看。78歲的老父親利典章晚年特別孤單,很想找人嘮嗑,聽他擺擺參軍立功的英勇故事。利大爺耳聾和“讓人煩”使心愿變得遙不可及,他依然站在家門口向子女回家的方向張望。
最近,老人來到彭州法院濛陽法庭,口頭起訴自己的兩個子女要對自己給予精神贍養,“孝順要兩方面,不但給我錢花,還要常回家看看,在身邊照顧我。”
成都商報記者 李海夫 攝影記者 陶軻
無奈的起訴
一個月前,老伴又到彭州濛陽鎮兒子家小住。7月13日,孤單的利典章也來到了彭州濛陽鎮,他沒去子女家,而是直接走進了濛陽法庭,告兒女不孝順,情緒有些激動。
訴苦
兩女一子并沒有少拿錢給他和老伴,但這并未令利典章滿意。
大女兒利華英和二兒子利華安都在彭州市濛陽鎮安家落戶,小女兒利萍的家距離娘家10多里路。曾經父親肩頭的小屁孩,如今都已為人父母,甚至快成為爺爺奶奶。“我為養活一家人,吃了很多苦,他們都忘了嗎?”利典章眼角滴下傷心淚水。他訴苦說,曾經背過煤炭,腰疼得都直不起來,還養過雞鴨。
在利典章記憶深處,兒女們成家后回來的次數越來越少。只有小女兒離得近,回來的次數較哥哥姐姐多一點。三子女怕父親亂花錢,一般將錢給母親,由母親支配生活開支。在這一點上,利典章意見也較大,他覺得子女跟他不親,向著媽媽。“我沒人說話,悶得慌。”利典章的孤寂無法向人訴說。他甚至想到了死,覺得過一天少一天了,讓子女給他找塊風水好的墓地。
告狀
一個月前,老伴又到兒子家小住。7月13日,孤單的利典章也來到了彭州濛陽鎮,他沒去子女家,而是直接走進了濛陽法庭,告兒女不孝順,情緒有些激動。他沒有訴狀,口頭起訴。雖然沒訴狀,接待法官胥道全考慮到利典章年齡已78歲,可以根據他的口頭起訴立案,并為他寫訴狀。
費了很大的勁,法官弄清楚了利典章家的住址和各子女的住址。胥道全迅速與資中縣高樓鎮政府取得聯系,了解到利典章參加過抗美援朝,還立過軍功。當地民政部門已為其辦理了應該享受的政策,其兒女雖在外打工但也常寄錢給老人,而他總覺得子女應當在身邊照料自己。胥道全與當地司法所所長黃彥良幾經周折,終于聯系上了老人的大女兒利華英。庭長佘法劍和胥道全了解到,利華英和利華安姐弟盡到了物質上的贍養義務。
調解
“沒想到父親會告我們。”利華英表示驚訝,她拿出剛郵寄給妹妹的一張500元匯款單,讓她交給母親,用于二老零花。利華英說,她從沒有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在法官看來,子女已盡到了贍養義務。胥道全說,贍養糾紛立案前有一個訴前調解工作。調解之時,利典章不但要子女給他錢,還要經常回家看望他、照顧他。利典章說,大女兒和兒子雖然一年也回家一兩次,但次數太少了,他身體不好需要人照顧,經常回家看看也是贍養一部分。
經過調解,利華英將父親接到家中。
“你們要常回家看望父母,老人很孤寂。”法官勸說利的子女只給錢還不夠,還要精神贍養,利華英點頭答應“常回家看看”,并告訴暫不在家的弟弟利華安。“父親在我家只待了一會兒,覺得呆不習慣,又回到了他的破舊家里。”利華英無奈地說。“我也想讓子女常回家看看,但我非常理解,他們比較忙碌。”吳德芳說。
孤寂的老人
總想找人聊聊
沒人聽他說話
疾病纏身,耳朵聽力也不好,年齡大了,難免絮絮叨叨,村里很多人都不喜歡跟他說話。可他,卻總想跟人聊聊,排遣內心的孤寂。于是,他只能站在門口,望著子女回家的路……
“樓房林立,遙相呼應。”資中縣高樓鎮集中村名副其實。而利典章的家是土房,與周圍環繞的漂亮磚瓦房格格不入。房子因地震破壞無法再住,利典章和老伴找親戚借了一間10多平米的倉房蝸居下來。倉房內橫七豎八地放著各種雜物,散發著難聞的霉味。
滿頭白發的利典章不茍言笑,不修邊幅,一張表情凝重的臉上布滿皺紋,肺氣腫和支氣管炎等疾病也常年困擾著他。“你和他說吃飯了嗎?他有可能回答我快80了。”這幾年,利典章耳聾得厲害,除非別人貼著他耳朵大聲說,他才能正確回答,以致基本沒人和他講話。
73歲的老伴吳德芳甚至也有些煩他,有空就會到彭州的兒女家小住段時間。利典章這時更孤寂了,他自己做一頓飯吃一天,有時泡包方便面對付一下。利典章沉默寡言,平時也不咋出屋,也不往人堆里湊。他除了遙遠的回憶,似乎已沒有啥更溫馨的談資。鄰居判斷他是否在家,都是看他家門開著與否。
“你說話他聽不見,他又有些絮絮叨叨,有點煩。”村中不少人不愿和利典章說話,認為有代溝,也怕被噴一臉唾沫星。還有人覺得他有點像“祥林嫂”,老是重復著說,但利典章自從耳聾后變得越來越想找人聊聊。
在鄰居們印象里,利典章的兒女們回來的次數并不多,大家對他家也沒咋關注。有人猜測,這或許是這個老人越發孤寂的主要原因。于是,老人只有常常站在門口,望著子女歸來的路。
忙碌的子女
我們也很理解
可工作實在忙
“父親要求不過分,但我們做不到。”利典章提到的“常回家看看”,三子女都很理解,但各有無奈和苦衷。“老爹耳聾后,性格變得有些怪。”三子女都有同感。
大女兒利華英
44歲的利華英知道父親到法院告自己,心里難受、委屈。她家人多房小,11歲小女兒還要和她擠著睡。利華英承認自己確實回家看望父親次數不多,一年一兩次。“地里要忙,還要照顧女兒。公公年初剛做手術,一直需要人照顧。”利華英解釋了自己的困難。“父親曾來住過,但他和我公公婆婆性格合不來。”利華英說,父親會挑我理,認為對公婆好,對親爹不好。
“待不上一天,他肯定和我吵架。”利華英說。利華英記得七八歲時,她夜間發高燒,父親將她背10多里到鎮醫院打針,中途都沒敢歇歇,這讓她一直很難忘。
兒子利華安
42歲的利華安在鎮上買了新樓房,但房子只70多平米,一家人剛好夠住,無法接父親來養老。利華安平時跟裝修隊打零工,時間被工作圈禁,根本不能請假,一家人的生活全指望著這點工資。回一次家單邊就要三個多小時,來回一趟路費100多元。利華安一年兩次左右回家看望父母,一般選在過年和中秋節。他深知對父母照顧不夠,一年會給1000多元零花錢來補償心里的愧疚。利華安記得讀書時沒少挨父親揍,父親想讓他考大學,但他沒有實現父親愿望。
小女兒利萍
利萍家開采石場,非常忙碌。她離父母近,有空便回家看望,父親有時也會到她家走走。“因自己相對回家多點,一回去便給幾十元零花錢,有時包車帶他看病。”利萍說,父親要告哥哥、姐姐時,她勸過不要去告,他們也有難處,但父親沒聽勸。
“精神贍養”或將入法
利典章老人不會想到,他這一精神訴求正是前不久《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中熱議內容之一。我國今年6月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規定,“家庭成員不得在精神上忽視、孤立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
遼寧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遼寧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義務,與老年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此條例是全國首次將“常回家看看”寫入地方性法規,老年人可據此訴訟。
編后
法律是冷的 給不了老人溫暖
“常回家看看”沒有寫進法律,可靠著道德傳承,兩千多年來傳統社會的養老敬老愛老就這樣完成了。孔子說“父母在,不遠游”,實際上就是教育人們要給父母感情上的慰藉。
利典章狀告兒女,我們相信,他是在窮盡一切方法都不能讓兒女“常回家看看”后的無奈選擇。但是,即使法律讓兒女回歸他身邊,但法律也很難讓他的生活回歸溫暖。
曾經,誰讓老父母獨居,周圍人的唾沫都足以淹死他。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打破了農業社會的定居習慣,開始頻繁地遷徙。在這個遷徙成為常態的社會,人們總有各種正當理由讓老人空巢,而我們的輿論,似乎也更寬容。社會輿論沒用,于是老人只好走進法庭,于是“常回家看看”走進法律草案。
中國自古就有息訟的主張,因為告狀總是意味著撕破臉皮。試想,通過法律硬性執行來的親情,是怎樣的堅硬和冰冷,這又能滿足老人的情感需求嗎?唯愿“常回家看看”回歸到每個人的道德中,回歸到每個人的廉恥中,這樣才會有真正的溫情。
畢竟,每個人都會老去。(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