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 英)“法官,我已經聯系家里人將執行案款全部交到法院了,你們能不能今天提前放我出來,被拘留的滋味實在不好受。”被執行人郎某通過拘留所民警電話向執行法官苦苦哀求。7月21日,丹鳳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多措并舉,執結了一起欠薪案,為申請執行人兌現了勝訴權益。
事情還要從年初說起,丹鳳籍云某和龍某以郎某應支付拖欠其勞務款為由,將郎某起訴至丹鳳縣法院。案件經調解,郎某應向云某和龍某支付拖欠勞務工資42086元。但調解書生效后,郎某未履行付款義務,云某和龍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郎某拒不按照協議履行法定付款義務,還采取消極躲避的態度,不接聽電話且一直隱匿行蹤。辦案法官根據網絡查詢結果反饋,郎某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動產和不動產,其銀行賬戶、微信和支付寶也長期沒有存款,案件執行一時陷入了僵局。
了解到被執行人郎某是西安人,7月20日,執行法官在西安以農民工的身份撥打郎某電話,郎某回應:“你們就待在原地,我很快就過來了?!?br> 一個半小時之后,郎某如約而至。他走近一看,見情況不對意欲離開,執行法官立即上前攔住郎某,先“請君入甕”,隨即又制定了下一步的執行方案。
對郎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行為,丹鳳縣法院對其處以15日拘留并處罰款1000元。經過法官的批評和教育,郎某承認其妄想逃避債務的錯誤行為,并在被拘留后第2天,讓其家屬代為支付了拖欠云某和龍某的全部勞務款并繳納了罰款。鑒于郎某真誠悔過,態度認真,認識到位,丹鳳縣法院于7月21日下午提前解除對郎某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