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汪 薇 程庭穎)“我現在深刻認識到我的行為嚴重妨礙了法院工作……”6月13日,因暴力抗法被司法懲戒的朱某,在悔過書中這樣寫道。這場發生在丹鳳縣商鎮的沖突,以一份公開悔過書的形式,為公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我們出示證件并說明來意后,朱某突然情緒失控。”商州區法院速裁庭工作人員小汪回憶道,當日,他們前往朱某經營的商店送達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的法律文書,“他不僅拒絕簽收,還直接搶過起訴書和證據材料撕得粉碎,甚至用侮辱性語言辱罵我們。”面對突發狀況,工作人員多次勸說無效后,立即開啟手機視頻完整記錄現場,為后續處理固定證據。
“法律文書承載著司法權威,任何阻礙送達、破壞訴訟秩序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速裁庭庭長程靜表示,事件發生后,法院迅速啟動調查程序。在司法人員的普法教育下,朱某逐漸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主動撰寫悔過書,并向工作人員鞠躬致歉。
為達到“懲戒+教育”的目的,法院責令朱某將悔過書張貼在指定地點醒目位置,公示期長達7日。這種公開擔責的方式,既是對當事人的懲戒,也是向社會傳遞違法必究的明確信號。法院對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但也會給予真誠悔過者改正機會,彰顯“法律有力度,司法有溫度”的法治理念。
這份悔過書,不僅是朱某個人的深刻反思,更成為當地群眾熱議的普法教材。“以前總覺得和法院打交道離自己很遠,現在才知道,哪怕一個沖動的舉動,都可能觸碰法律紅線。”一位圍觀群眾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