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馬 龍)“澄清之后,心里的石頭落了地,同事們的理解支持更讓我干勁十足。”近日,洛南縣一名經縣紀委監委澄清正名的黨員干部感慨道。
洛南縣紀委監委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把澄清正名作為保障黨員權利、激發干部履職動能的關鍵抓手,以規范化、精準化舉措推動工作走深走實。
秉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原則,洛南縣紀委監委明確澄清正名適用情形、程序等,構建“線索核查—情形研判—方式選定—效果跟蹤”全鏈條機制,一方面,聯合公安、信訪等部門搭建信息共享、會商研判、線索互移平臺,筑牢檢舉控告的辦理、查證關口;另一方面,在系統內整合涉案室部力量組建6個專項組,開展“澄清與查誣”雙研判,經紀委常委會審批后精準實施,確保做到“應澄盡澄”“精準規范”,對涉嫌誣告陷害的反映人一律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在澄清方式上,洛南縣堅持“一人一策”,綜合考量失實舉報影響范圍、黨員干部個人意愿及工作實際,靈活采用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通報澄清等多種方式。今年以來,已為6名干部澄清正名,嚴肅查處歪曲事實、造謠誣告行為4起,以鮮明態度形成“蒙冤必正名,誣告必追責”的濃厚氛圍。
為避免“一澄了之”,洛南縣紀委監委將回訪教育貫穿始終,對澄清對象開展談心談話30多次,通過面對面溝通卸下干部思想包袱、重拾干事信心,動態跟蹤其思想動態與工作表現,同時督促管理單位加強正面引導,并強化與組織人事部門的協同聯動,最大限度消除失實舉報帶來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