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李勇琦)近日,山陽縣法院獲頒商洛“0000004”號林業碳票,標志著全市首張“司法碳票”成功在山陽落地。這也是商洛市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以來,山陽縣獲頒的第二張林業碳票。
商洛林業碳票是指依據商洛市地方林業碳匯計量指南(標準)及流程開發的林業碳匯產品,發揮著森林碳庫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以及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作用,主要用于抵消環境損害、綜合能耗、溫室氣體減排、生態修復以及VEP項目“損一補二”等。自全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以來,山陽縣積極探索、大膽實踐,按照“使用者付費、保護者受益、損壞者賠償”的原則,多領域研究應用場景,創新推動“碳票+生態司法”工作,引導違法行為人認購商洛林業碳票,不斷厚植生態優勢。
據悉,本次獲頒的碳票,是山陽縣法院在審理森林失火、濫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案件中,利用涉林違法案件收繳資金,聘請國家林草局西北調查規劃院按照碳匯方法學實地測算,引導違法行為人購買林業碳匯面積666.7畝,共計產生二氧化碳減排量2089.93噸。通過購買林業碳票,建設司法碳匯林試點工程,實現生態修復責任量化為可執行的碳匯指標,破解傳統環境案件中“修復難、執行難”問題,提升了保護生態的社會共識,持續提升生態治理效能。
今后,山陽縣將持續深入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以《三年行動方案》為指引,以VEP項目推進為重點抓手,持續多領域研究探索應用場景,全力推進VEP項目開發、生態產品認證等重點工作,全力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