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孟祥濤)一、抓領導,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保障。新農村項目建設搞得好不好,能不能按期完成,領導干部是關鍵。每一個項目的建設,都及時成立縣、鎮、村三級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明確并分解了工作任務,使項目建設層層有人抓、有人管。
二、抓規劃,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和強迫命令。項目規劃時,注重前期調查研究和宣傳動員工作,結合各地實際,按照需要什么就做什么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不斷優化,最終形成了上級滿意,群眾認可的方案,堅決杜絕一刀切和強迫命令行為發生。
三、抓協調,注重整合資金,讓小資金發揮大效益。加強與有關涉農部門的溝通協調,使能夠整合的項目資金盡量整合,并有針對性地進行項目儲備和規劃。通過整合涉農部門項目資金,補助多一點,項目效益就會大一點。
四、抓監督,確保工程質量達標。按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分級督促抓好落實,要求項目建設鎮明確專人進行抓項目,縣、鎮領導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就地及時解決。
五、抓管理,使項目效益長期發揮。通過驗收并不是目的,使項目效益長期發揮才是真正目的,每一個項目建設完成后,要求村組制定出項目后續管理辦法,明確管理職責,讓項目建成一件,管好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