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昱
數字貿易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和經濟的新增長點,對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具有重要意義。
11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發布,從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推進數字貿易制度型開放、完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18條具體舉措。
“《意見》亮點頗多,釋放出諸多行業利好信號,體現了我國對數字貿易的高度重視。這對于促進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并將數字貿易塑造成國際貿易新動能、新優勢,加快建設數字中國和貿易強國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宋向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我國數字貿易規模擴大
數字貿易是指以數據為關鍵生產要素、數字服務為核心、數據訂購與交付為主要特征的貿易。
我國的數字貿易發展情況如何?從最新數據看,2024年上半年,中國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進出口規模達1.42萬億元,創歷史新高。跨境電商進出口規模達1.22萬億元,也達到歷史新高,對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不斷增強。
商務部網站10月份發布的《中國數字貿易發展報告2024》(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23年,我國數字貿易迅速發展,新動能新優勢不斷壯大,展現出對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強勁支撐力。
按美元計算,2023年中國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進出口額3859億美元,同比增長3.5%。其中,出口額約2190.4億美元,同比增長4%;進口額約1668.6億美元,同比增長2.9%;貿易順差521.8億美元。
宋向清認為,我國數字資源豐富、技術支撐強大、規模增長加速,呈現出規模化、國際化等鮮明特征。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朱華雷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我國的數字貿易發展迅速,已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和經濟的新增長點。此外,我國高度重視數字貿易的發展,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也強化了數字貿易頂層設計和整體統籌。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就《意見》進行解讀時表示,《意見》旨在進一步加強數字貿易系統謀劃、政策創新和跨部門、跨領域、跨行業統籌協調,推動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數字貿易發展提供指導。
其中,在總體要求方面,《意見》明確了發展數字貿易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提出到2029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占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基本建立適應數字貿易發展的體制機制;到2035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占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全面建立,制度型開放水平全面提高。
朱華雷表示,《意見》明確了我國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的發展方向和目標,釋放出推動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國際合作的積極信號。
支持細分領域發展
在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方面,《意見》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包括積極發展數字產品貿易、持續優化數字服務貿易、大力發展數字技術貿易、推動數字訂購貿易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數字貿易經營主體。
宋向清表示,進一步加強數字貿易領域各細分市場應用場景和模式創新,不僅有助于提升我國數字貿易產品、技術和服務的國際競爭力,而且有利于滿足全球市場對高質量數字內容的需求。
比如,《意見》在“持續優化數字服務貿易”方面提出,促進數字金融、在線教育、遠程醫療、數字化交付的專業服務等數字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提升品牌和標準影響力。發展云外包、平臺分包等服務外包新業態新模式,推動服務外包加快數字化轉型。
在“大力發展數字技術貿易”方面提出,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加快發展通信、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衛星導航等領域對外貿易。
宋向清認為,促進數字金融等數字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有利于發揮我國在數字服務領域的優勢,拓展服務外包新業態新模式,提高服務貿易附加值,進而增強我國服務貿易的國際影響力。而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加快通信等領域數字技術對外貿易,可推動我國數字技術產業的發展,提高技術出口能力,促進數字技術與其他產業的深度融合,提升我國在全球數字經濟產業鏈中的地位。
此外,在“培育壯大數字貿易經營主體”方面,《意見》提出,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影響力的數字貿易領軍企業。積極培育外向度高、具有獨特競爭優勢的中小型數字貿易企業。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促進、協同發展的良好生態,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支持數字平臺企業有序發展,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發揮積極作用。
前述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商務部將深入學習領會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數字貿易工作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形成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工作合力,推動《意見》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促進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為加快建設數字中國、貿易強國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