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地發布監管細則 規范小貸機構經營行為
近日,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河北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河北省小貸機構實施細則》)。據悉,《河北省小貸機構實施細則》旨在貫徹落實《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為。
此前,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也印發了《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等三個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山西省小貸機構實施細則》)。綜合來看,除多地發布小貸機構監管細則外,包括北京、云南、湖北、四川等多地正陸續清退、注銷轄內不合規小貸機構。
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2024年12月31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對本地區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負總責。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終止等重大事項統一由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負責,不得下放。
《河北省小貸機構實施細則》明確,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立足當地,在經依法批準的區域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在河北省行政區域以外開展業務。若小額貸款公司滿足以下條件,經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批準后可跨河北省地市開展業務:注冊資本達5億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和健全的風險管理制度;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最近一年監管評級為A級;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平均不良貸款率不超過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山西省小貸機構實施細則》在風險管理與處置方面提出,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建立與其業務性質、規模、復雜程度相匹配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體系。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小額貸款公司,可以簡化公司組織機構設置,探索建立切實可行、有效管用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方法、手段。同時,小額貸款公司對經營活動中的風險承擔主體責任,在發生重大風險事件時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在事件發生24小時內向注冊地縣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報告;在發生一般風險事件5個工作日內向注冊地縣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報告。
“從多地發布的監管細則特征來看,相關內容均強調加強對違規和不正當經營行為的清理,明確禁止出租、出借牌照等行為,并對跨省經營及風險管理方面進行了詳細規范,這有利于推動整個行業朝著更加成熟、透明和合規的方向發展。”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李一帆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此背景下,部分小貸公司將根據實際需要有序調整,“合規提質增效”將成為行業顯著特征。同時。隨著監管持續強化,國內小貸行業的發展將更加健康、規范。此外,各地結合實際制定監管細則,也有助于轄區內小貸機構因地制宜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機構數量持續縮減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小貸行業監管態勢持續趨嚴。年內已有十余地發布相關清退公告。比如1月份,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關于同意通城縣鼎盛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退出小額貸款行業的公告》;2月17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關于廣元市旺蒼縣佳銘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額貸款公司行業的公告》;2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關于同意取消10家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資格的公告》;3月份,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關于“失聯”“空殼”地方金融組織名單的公示(第一批)》名單包括548家機構,其中,名稱或經營范圍包含“小額貸款公司”的機構共109家。
中國人民銀行7月31日發布的2025年二季度小額貸款公司統計數據報告顯示,截至2025年6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4974家。與2024年末相比,今年上半年小貸公司數量累計減少超200家。
“當前,各地小貸機構監管加碼是《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各地監管強化穿透式管理的結果。加強對小貸機構精細化管理,并推動不合規小貸機構加速‘離場’,將有助于行業高質量發展。預計未來各地金融管理局對不合規小貸機構的清退力度仍會持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在李一帆看來,小貸機構未來的經營發展可以從以下層面發力:一是結合本土化特征,因地制宜開發更具特色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發揮“小額分散”的優勢,穩妥拓展客戶資源;二是對標監管要求,持續筑牢合規基礎,嚴格限定經營范圍,防止突破業務紅線;三是踐行利民惠民理念,規范營銷和催收工作,提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質效,助力營造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行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