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6日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聯合發布《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意見》,決定在試驗區內試點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部分商務業務、通信服務外資比例可破50%。
《意見》提出在試驗區內進一步試點開放的七個增值電信業務領域,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已對WTO承諾開放,外資股比不超過50%的信息服務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在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等三項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試點開放這三項業務的外資股比,其中信息服務業務中的應用商店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等兩項業務外資股比不設限制;在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中的經營類電子商務業務外資股比放寬到55%。
二是新增試點開放呼叫中心業務、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為上網用戶提供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等四項業務,其中前三項業務外資股比不設限制;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