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環保部網站獲悉,國家核安全局連發兩項通知,對核安全設備設計和制造許可證的審批說“不”。據了解,這是近3年來,國家核安全局首次在核安全設備問題上直接說“不”。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循環經濟與環境評估預測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強認為,此舉表示國家在民用核安全方面的管理趨嚴,預計未來對民用核安全的監管將會加強。
兩公司審批許可被否
國家核安全局一天內連續發布兩份通知,分別為《關于不予延續上海凱特閥門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制造許可證的通知》和《關于不予延續揚州東方吊架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的通知》,針對揚州東方吊架有限公司、上海凱特閥門制造有限公司提交的 《關于申請延續民用核安全機械設備設計許可證的請示》、《關于申請〈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資格許可證〉延續的報告》進行了不予通過審批許可的回復。
國家核安全局在通知中稱,兩家公司均因在持證期間無供貨業績,導致其許可證延期審批被否。記者注意到,取消兩家公司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在近年來并不常見。劉強認為,此舉表示國家對核技術的管理非常嚴格,在核安全方面的管理也在不斷加強。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試圖與上述兩家公司取得聯系,均未能成功。
今年2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要求,環保部向社會公開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在30項審批項目中,有16項涉及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其中8項與民用核能直接相關。
值得注意的是,除民用核材料許可證核準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許可這兩項的審批由環保部核國防科工局共同審批外,其他幾項均為環保部單獨審批。
今年7月,國家核安全局印發《民用核安全設備調配管理要求(試行)》,加強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調配活動的監督管理,強調國家核安全局機關全面負責民用核安全設備調配活動的統一監督管理,并為民用核安全設備調配活動提出管理要求。
劉強認為,由于考慮到民用核安全出現事故后對人群的傷害程度,加強管理非常必要,現在應該是擔心管不好,而不是管理得更嚴。
應加強民用核安全監管
近年來,關于放射源管理問題引發的問題不斷。2008年9月,廣西貴港市廣西水利電力達開水泥廠兩枚放射源被盜,武鳴縣明秀水泥廠一枚放射源丟失。
今年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檢測發展公司在南京探傷作業時,丟失用于探傷的放射源銥-192一枚,三天后被找回。
除了直接的放射源丟失之外,一些企業在民用核安全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同樣較為突出。
今年5月,國家核安全局公布了關于民用核安全設備違規補焊專項整治行動(第一階段)有關情況的通報,檢查發現,相關單位在特種工藝人員管理、焊材及焊材庫管理、焊接工藝評定等六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共性問題,部分單位還存在同類問題重復發生的現象。
這些問題,凸顯了民用核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劉強認為,從核安全的角度講,不光是傳統意義上的核電站的核安全,放射性的物質應用得非常廣泛,加強監管同樣不容忽視。
據2004年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的放射源普查發現,全國擁有放射源的單位超1萬家,放射源超14萬枚。
對于放射源的使用,劉強指出,放射性的物質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非常廣泛,包括各種儀器設備的檢測及對食物的滅菌處理等。
為了減少其對公眾身體健康的危害,規范合理使用、加強管理非常必要。劉強建議,以民用核設備的管理為例,需要從技術手段和制度建設兩個方面加強,包括建立登記管理制度,對每一個放射源做定點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