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日,遼寧省興城市紅崖子鎮一家小吃部收到當地干部打的白條178張、老板討債3年一事經媒體曝光后,興城市隨即成立工作組,對“吃飯不還錢”的干部逐一約談,責令其立即自費還款。目前,全部賒欠餐費44576元已償還;包括紅崖子鎮黨委書記在內的11名干部受到處分,有的干部還被免去了相關職務。
對于這位小吃部老板而言,歷經三年討債,最終收回全部欠款,相關領導干部全部受到了相應的懲罰,這多少算是給這個荒唐的故事留下了一個略顯光明的結局,但細究整個事件,卻真是讓讀者無法有絲毫的欣慰之情。
共計賒欠餐費4萬余元,這對于一家小吃部而言肯定不是一筆小數目了,然而這筆錢平均到11位領導干部身上,每年每人卻大概僅有1千多元。相信以領導們的工資收入,這些錢應該還是支付得起的。那么既然有支付能力,為什么拖欠3年遲遲不給呢?說到底,還是領導們平日里養成的高高在上的官威太重了。去轄區內的小飯館吃飯打個白條,這在這些“父母官”眼中恐怕都不叫個事兒,想來老板如果懂事的話,根本就不會事后提要錢的事情。可惜,這次領導們卻遇上了一個不知趣的較真老板,到最后不僅小便宜沒占成,還斷送了自己的仕途。
另外,針對這次事件,興城市工作組的行動不可謂不迅速,相關處理也不可謂不到位。但我們想了解的是,在之前的3年中,這些被處分干部的上級領導是否知道此事?如果知道的話,那為什么直到媒體曝光之后才迅速進行處理?僅一家小吃部就欠款4萬余元,那么是否還有其他的類似欠款沒有被披露?對此,相關部門必須給公眾一個明確的交代,需要處分的不僅是那些欠款不還的干部,對于了解事件真相卻長期縱容不管的上級領導也一定要給予相應的處理。
不要以為領導干部開張白條,占點便宜是小事,政府的形象足以被這幾張區區白條抹得一團黑。
趙歐仁(清華大學品牌戰略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