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應當努力表現中國精神
中國文學是中國精神的載體,當代中國文學應當努力表現當代中國精神。
中國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與當代中國經驗、中國實踐相融合的結晶。以“和合文化”為標志的中國傳統文化,適應著時代變革和歷史發展的需要,揚棄了其中的思想雜質和負面元素,開始現代化轉型,得到創新性發展,實質上被中國化的當代形態的馬克思主義改制和重塑。中國傳統文化的現代化轉型和創新性發展,締造成獨樹一幟的中國精神。所謂“天人合一”,說明人必須尊重自然,但不意味著消解人的主體性、能動性和創造性,只能簡單地、被動地、消極地屈從于“天”;不再封閉保守,而是力倡開放創新;不再是向后看,而是滿懷豪情性地面向未來;不再是“天不變,道也不變”,而是打破和鏟除超穩定的宗法制的社會歷史結構和文化思想結構,消除帶有濃郁專制色彩的“人治”,走向追求公正、民主的“法治”;“和合文化”開始得到了積極理解和創造性運用。這種“和合”,不再是“庸合”、“靜合”和“降合”,而開始走向“競合”、“勝合”和“贏合”。中國精神表現為以當代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的新發展和被其改制和重塑的中華民族的傳統的“和合文化”相融通形成的文化精神,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或歷史精神,以奮發向上、積極進取、自強不息為特征的人文精神,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包括藝術精神和美學精神。文學藝術中的中國精神是通過語言和文本表現出來的。
倡導歷史觀點,有利于提升和弘揚中國的歷史精神或時代精神;倡導人民觀點,有利于提升和弘揚中國的人文精神;倡導藝術觀點,有利于提升和弘揚中國的藝術精神;倡導美學觀點,有利于提升和弘揚中國的美學精神。時代精神、人文精神、藝術精神和美學精神的總體結構和完美融合凸顯中國精神。中國精神寓于中國當代文學所表現的時代精神、人文精神、藝術精神和美學精神之中,并通過所表現出來的時代精神、人文精神、藝術精神、美學精神得到突出和彰顯。
作家批評家應當肩負著新時代賦予的神圣天職,更加自覺地遵循社會理性,提高作品的歷史深度,弘揚文藝的歷史精神或時代精神,推動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促進社會的全面進步。作家批評家應當傾心關注文藝與人的生態的關系,表現人文關愛和人文精神,提高人的現代化素質,增強人的歷史的主體性、能動性和創造性,把表現社會歷史的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視為同一個過程序和同一件事情。表現藝術精神和美學精神,提升文學的藝術境界和審美品位的終極目標是為了更加鮮明地展示當代中國的時代精神和人文精神。時代精神、人文精神、藝術精神和美學精神作為中國精神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作家、藝術家、評論家、理論家應當追求上述四大觀點和四大精神相互關系的良性生態。四大觀點之間既統一又傾斜,可以偏重,但不能偏廢。用歷史觀點去人民觀點,用人民觀點去歷史觀點,用藝術觀點和美學觀點去歷史觀點和人民觀點,用歷史觀點和人民觀點去藝術觀點和美學觀點,都會造成這樣那樣的偏執、畸形和病態。從四大觀點體現出來的四大精神的相互關系來說,用歷史精神反對人文精神,用人文精神反對歷史精神,用歷史精神和人文精神反對藝術精神和美學精神,用藝術精神和美學精神反對歷史精神和人文精神,都是不妥當的。因此,我們應當主張歷史精神、人文精神、藝術精神、美學精神的有機統一和完美融合。鮮明地、完整地、有效地表現和揭示中國精神,理應成為中國文學的歷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