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12月8日專電(記者李云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內蒙古近期決定對納入旗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的43個試點地區取消藥品加成政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破除“以藥補醫”。
據介紹,這43個旗縣級公立醫院包括16個國家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和27個自治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主要調整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提高勞動強度大、技術含量和風險程度高的醫療服務價格。其中,一般檢查治療項目、臨床診療項目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10%,手術治療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20%,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50%。
同時,這43個旗縣級公立醫院調整部分臨床檢驗類項目價格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類項目價格,如核磁共振、CT,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下調10%。同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近期已調整過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如普通住院床位費、常規護理費等,試點醫院不再做調整。
按照總體部署,這43個試點醫院將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將調整后的醫療服務價格納入基本醫療報銷范圍,確保群眾就醫費用負擔不增加。通過建立完善的補償機制,實現醫療機構不虧損和患者負擔不增加的“雙贏”目標。
據了解,為保證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后價格調整補償機制起到效果,內蒙古將對43個試點醫院加強監督管理,嚴格控制高價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確保基本藥物與低價藥使用率達到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