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消息,日前,原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副巡視員蔡國雄(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銀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國雄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銀川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蔡國雄利用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系統工會主席、副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利用離職后其本人及近親屬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伙同國家工作人員密切關系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