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醫科大學原黨委書記、貴州省天然產物研究中心原黨委書記(兼)何志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志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志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何志旭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