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彭家讓)“叮叮叮、叮叮叮……”5月9日,12時10分,丹鳳法院執行局辦公室的電話鈴聲響起。
“喂,你好,請問是執行局嗎?我要提供一個在丹鳳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懸賞公告的執行線索?!?br> “同志您好,我是丹鳳法院執行局邢法官,請您把執行線索詳細說一下?!?br> 當日12時30分左右,執行法官迅速行動,按線索目標“上門請客”。一見面還不等法官問話,楊某率先表明態度,愿意履行債務,懇請法院對其寬大處理。“法官,我就是你們要找的人??吹疥P于我的執行懸賞公告,知道遲早有這么一天我會被‘逮住’。其實我一直想給對方還錢,但是我的母親因常年有病花錢就沒有還上。我帶母親在外面一邊打工一邊掙錢為她看病,10萬塊錢一下子我現在也拿不出來,我請求法院不要拘留我,我盡量給對方說好話,讓他同意我的分期還款計劃?!?br> 考慮到被執行人楊某的經濟現狀,執行法官向申請執行人寇某釋法說理,寇某表示愿意減免部分債務,要求楊某一次性償還。但楊某囧于實際困難,仍是無力承擔。
經過法官多次溝通、調解,申請執行人寇某同意被執行人楊某先支付其2萬元,其余債務限一年半時間分三期履行的還款計劃,雙方就此達成了一致執行和解協議。至此,該案終于取得了“階段性”的完結。為了表彰電話舉報人的正義行為,寇某按照懸賞公告的約定,向舉報者支付了相應的酬金。
本案是因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生效的判決書載明被執行人楊某應當支付申請執行人寇某10萬元借款,因楊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寇某向丹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法官向楊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與報告財產令的電子送達、郵寄送達均無回應,借款條據上楊某留存的手機號碼是空號。經調查,得知楊某多年都沒有回家,沒有聯系方式,家中亦無財產。辦案法官將調查結果及時向案件申請執行人寇某作了反饋,寇某提出以執行到位金額的10%作為懸賞金發布對楊某的懸賞公告,向社會公開征集楊某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依寇某的申請,丹鳳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平臺發布了對被執行人楊某的懸賞公告后不久,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