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19日電 (記者 趙建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山西省、青海省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山西省、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就其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方案向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備案,經審核,予以備案。山西省、青海省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完)
中新網北京12月19日電 (記者 趙建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山西省、青海省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山西省、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就其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方案向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備案,經審核,予以備案。山西省、青海省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完)